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机制,落实好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对政府采购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提高政府采购法治化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21〕32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此次专项治理的主要范围为:2020年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内和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2021年实施(4月30日前)的集中采购目录内和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学校决定成立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焦富民
副组长:李仁和
成 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陈启东 蒋明华 金 钊 李巨澜 李永宁
李玉松 吴克力 熊加兵 张洪祥 赵树宇
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1年5月26日前,招投标办公室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梳理汇总2020年以来专项治理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1年6月28日前,学校召开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招投标办公室。
(三)整改阶段。2021年7月10日前,招投标办公室根据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实施校级层面的初步整改,向省教育厅报送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四)复核阶段。2021年10月前,招投标办公室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持续进行整改。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并根据省教育厅政府采购专项治理抽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政府采购工作重点环节和主要风险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解决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性。
(二)坚持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此次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强化内部控制来规范采购项目活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各有关部门、单位请于6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材料(总结自评报告、政府采购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招投标办公室。纸质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材料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联系人:董启标,联系电话:83525709。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2020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汇总表(分部门发放)
3.政府采购重点环节及主要风险点自查自纠分工表
4.政府采购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
5.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分工
淮阴师范学院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