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1-12 点击数: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84号)精神,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做好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项目信息、提升采购效率和绩效、防范腐败具有重要的意义。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从2021年起对于未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一般不予采购。

二、切实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一)公开主体及渠道

采购意向由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招投标办公室负责统一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学校招标采购网公开。

(二)公开内容

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货物类和服务类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类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需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采购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等。格式详见附件(淮阴师范学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

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根据市场调研情况,采购预算金额可以低于实际预算安排数,以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学校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公开时间

按省财政厅要求,我校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1.使用历年结转经费的项目,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提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办公室公开。

2.学校2021年预算批准下达后,各部门、单位依据预算一次性填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提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招投标办公室集中公开。

3.无法满足采购意向集中公开时间要求的项目,应当单独提前公开。对年中新增采购项目以及实行临时采购的项目,应当按规定及时公开采购意向。

4.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和涉密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确保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董启标,联系电话:0517-83525709。

特此通知。


附件:淮阴师范学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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