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交通路校区法政办公楼、长江路校区学生公寓1、2、3、14号楼屋面维修工程招标

来源:淮阴师范学院招投标网 时间:2017-04-01 点击数:

1、淮阴师范学院负责建设的淮阴师范学院交通路校区法政办公楼、长江路校区学生公寓1、2、3、14号楼屋面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拟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淮阴师范学院交通路校区法政办公楼、长江路校区学生公寓1、2、3、14号楼屋面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淮阴师范学院交通路校区(淮安市交通路71号)和长江路校区(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

(3)工期:50日历天

(4)质量:合格

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资质: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资质: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2016年6月1日以后的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最高限价为肆拾壹万壹仟贰佰柒拾肆元叁角伍分(411274.35元)。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点击右侧链接自行下载:

HNU17015-ZB1淮阴师范学院交通路校区法政办公楼、长江路校区学生公寓1、2、3、14号楼屋面维修工程招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4月26日9时 30 分,地点为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16号办公楼208室。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2017年4月2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淮阴师范学院16号办公楼2楼会议室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按时出席开标会,否则一律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采购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持续关注淮阴师范学院招投标网(http://ztb.hytc.edu.cn/)的“采购公告”栏目。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董老师

电 话:0517-83525369 83525709

邮 箱:ztb_hs@163.com

网 址:http://ztb.hytc.edu.cn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淮阴师范学院16号办公楼208室

淮阴师范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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